贺师俊与360的劳动争议诉讼
本仓库公开了我(真名贺师俊,网名hax)与360集团(诉讼法律主体为「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360的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劳动争议案件。本案件以我二审败诉告终。本仓库内容包括法律文件、证据文件、相关背景信息,以及我个人对这一事件的回顾、说明和思考。
当前进展:将于2024年4月2日下午2点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四调解室举行再审听证会。
我本人在2023年4月15日之前从未在任何公开场合公开过本案的相关内容。不公开的原因包括:
- 我不想诉诸舆论来解决本可由法律解决的问题。
- 我担心公开相关事实和证据会影响仍然在360集团工作的同事。
- 由于我本人在360期间主要从事的是标准和开源的相关工作,涉及国际标准组织「Ecma国际」TC39(JavaScript语言标准委员会)和「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等第三方,我不想这些组织卷入这样的破事,也不想360在这些组织中的新代表的工作受到本案的影响。
- 我担心公开本案会对行业内技术专家和工程师投身技术标准和开源事业的热情产生负面影响。
之所以现在选择公开基于以下理由:
- 本案已经于2022年10月底二审宣判。公开相关事实和法律文件并不会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产生影响。
- 大部分与我在360有较紧密工作关系的同事已从360集团离职,个别仍然在360集团任职的同事我已经在公布的材料中隐去了姓名,且因为案件已经判决生效,相信不至于对他们产生负面影响。
- 自2021年5月以来,360虽然仍然是「Ecma国际」的会员,但几乎不再派代表参与TC39的会议和线上讨论,同时我已于2023年3月结束在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首届技术监督委员会的任期,因此我认为公开本案不会对360代表参与相关标准组织和开源基金会的工作产生影响。
- 尽管我仍然担心本案结果对人们参与标准和开源事业的热情产生负面影响,但和一些朋友沟通交流之后,我现在理解到,仅仅忍辱负重并不能真正促进社会、行业向好的方向发展,公开本案,并且客观、真诚地讨论,才是更理性的选择。
最后,本案已经造成我的巨大经济损失和严重精神伤害。令人遗憾的是,我也没有从这个具体的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此外,最近我之前面试过的某公司的一位朋友暗示我,当时我在五轮面试结束后最终没有收到offer的原因是因为该公司的HR可能刚好认识360的HR……(尽管我在面试结束后已经明确告知他们我和360存在劳动争议诉讼,并承诺在正式背调时提供所有法律文件。)
考虑到所有这些状况,我决定公开本案。
自4月15日我公开本仓库后,一些关注我GitHub帐号的程序员同行传播了消息,并引起一些技术圈媒体的关注,发布了新闻稿,一些自媒体也发表了文章谈论这件事情。感谢各位的关注,如何评论本事件是各位的自由,不过我在此声明,截止2023年4月28日,此前所有这些新闻稿和评论文章未经我审核。一切信息请以本仓库为准。我尚未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如接受采访,会在本仓库进行说明并发布经我本人审核过的版本。
公开本仓库后,也有一些略懂法律的朋友提供了很多建议。根据这些建议,我于2023年4月28日通过上海法院诉讼服务网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再审申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于2023年6月6日立案,案号:(2023)沪民申2525号。2024年2月29日晚上6点左右我接到法院电话通知,拟于2024年3月5日下午3点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三调解室举行再审听证,后改于2024年4月2日下午2点在第四调解室举行听证会。
【更多资料待整理补充】
简单说,本案件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在我拒绝接受360公司单方面决定的离职方案后,360的HR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了我。二是,在开除我之后,我继续以360代表的身份参与TC39工作,直到2021年4月(此段工作的代表身份和工作成果的IP归属已经由360在Ecma国际的主代表予以确认),但360并未支付工资。我于2021年5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360恢复劳动关系并追偿工资和奖金。
详见起诉状。
确实当初除了360,我还和阿里巴巴、腾讯、字节跳动等公司的相关技术负责人讨论过加入TC39的可能性。在入职360之前,我已经拿到了字节跳动的offer,给的级别为3-2,薪水比360的要高至少50%;在阿里巴巴那里也只差最后一轮交叉面试,基本没有什么问题,给的级别为P9(薪水还没有具体谈)。显然,从公司前景、薪水和职级的角度来看,是没有理由选择360的。之所以当时选择加入360,主要是考虑团队对开展技术标准工作的支持力度。
我对360奇舞团的印象很好,之前去360做过技术分享,也感受到非常浓厚的技术氛围,得到了很积极的反馈。吴亮(月影,时任360奇舞团团长)是业内最知名、级别也最高的前端团队管理者之一。当时奇舞团还有李成银、屈光宇、李松锋等多位资深技术专家坐镇,也有相当一批技术中坚,团队梯度建设很好。360对Web技术标准的投入也比较早,早在2012年年初就加入了W3C,是国内首批进入HTML标准工作组的互联网企业(载于360官网大事记),李松锋老师一直担任360的AC代表。360集团也设立了技术委员会并有Web前端技术分会负责全集团的Web前端技术战略决策。
还有一个关键事件是,当时我刚在字节跳动北京总部做完最后一轮面试,乘坐高铁回上海途中,时任360集团副总裁的穆鸿恰在南京出差,在繁忙日程中挤出两个小时与我面谈,表达了他对技术标准和相关人才的重视,以及他对这些基础技术对业务长远价值的理解。他的诚意确实打动了我。
其实字节跳动技术副总裁洪定坤在与我面谈中也表达了字节准备扩大对基础技术和技术标准的投入,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只不过我对字节跳动的Web前端技术团队比较陌生,似乎也没有横跨整个集团的技术委员会之类的设置,且感觉当时字节还比较缺乏对技术标准有较深刻理解的资深专家和管理者。在字节的交叉面试中,有一位面试官是业务线团队管理者,在面试沟通过程中反复质疑技术标准对业务的价值。当然,我认为有质疑很正常,我也耐心解释了我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不过总体上我认为这是个认知问题,不是我能解决的问题——毕竟作为业务负责人,对业务价值天然具有最终的解释权,如果已经认定某件事就是没有业务价值,那就没有进一步讨论的价值。当然这位面试官也可能只是对我进行压力测试,不过我当时确实感觉,如果去字节的话,需要投入比较多精力在梳理这些问题上,无法快速投入具体的技术标准工作。
另一个选择是阿里巴巴,圆心、玉伯和我多次讨论过参与TC39工作的价值和具体事务。可以说,阿里巴巴在各方面都是最佳选择,唯一问题是由于预算体制,无法赶上2019年6月的时间点完成Ecma国际的会费缴纳,按照Ecma的制度,就得等到2019年12月才能成为会员了。当然我后来知道其实TC39在制度上是有一定灵活性的,可以在正式成为会员之前就开展工作,不过当时我并不清楚这一点。
考虑到所有这些情况,所以我最后选择加入了360,也确实和我预想的一样快速融入了团队,并立即开展技术标准有关的工作。至于后来的变故,确实我当时是缺乏预见性的。
待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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